Microsoft® Visual Basic® Scripting Edition
Call 陳述式
 程式語言參考 
  | Version 1 


說明
將程式控制權轉移到一個 Sub 程序,或 Function 程序。
語法
[Call] name [argumentlist]

Call 陳述式的語法具有以下幾個部分:

組成部分 說明
Call 選擇性的關鍵字;如果指定這個引數,則 argumentlist 必須加上括號,例如:

Call MyProc(0)

name 此為要呼叫的程序名稱。
argumentlist 選擇項,指的是用來傳遞給程序的變數、陣列、或運算式,各引數間要以逗號隔開。

註解
當您要呼叫一個程序時,並不一定要使用 Call 關鍵字。但如果您使用 Call 關鍵字來呼叫一個需要引數的程序,那麼 argumentlist 也必須要加上括號。如果省略了 Call 關鍵字,那麼也必須要省略括號。如果您使用 Call 語法來呼叫內建函數或使用者定義函數,則函數的傳回值將會無法傳回。